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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北京住总正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及北京方亭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违规行为处罚
情况的通报
京兴建发〔2017〕50号
各工程参建单位:
2017年10月11日,大兴区住建委在对本区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使用管理进行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北京住总正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教学楼等4项(大兴区生物医药基地0505-069/075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R51中学用地(配套公建共租赁住房)项目),未按规定使用散装预拌砂浆,此行为违反了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北京方亭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未对建设工程必须按照规定使用预拌砂浆履行监督管理,未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或者提请建设单位改正,此行为违反了《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中使用散装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4]15号)第五条的规定。对于上述违规行为,我委依规对违法企业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行政处罚,现将处罚结果通报如下:
一、依法对北京住总正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以罚款8万元、项目经理查正东记2分、专职安全员李建忠记2分的行政处罚。
二、依法对北京方亭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处以总监工程师贾玉彬记1分的行政处罚。
特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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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