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bile288-365关于加强冬期施工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区住建委网站日期:2017-11-03

mobile288-365关于加强冬期施工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

京兴建发【2017】51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2017年冬期施工即将来临, 为加强冬期施工期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以及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绿色施工,防范各类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有效控制工地扬尘,确保冬施期间消防安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施工质量方面

根据《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 104—2011),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稳定低于5即进入冬期施工,北京地区一般为11月15日。当混凝土未达到受冻临界强度而气温骤降至0℃以下时,应按冬期施工的要求采取应急防护措施。当室外平均气温连续5d高于5即解除冬期施工。

1. 加强冬期施工技术准备工作。冬期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针对性强、切实有效的冬期施工方案,冬期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报监理单位审查后严格执行。

2. 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冬施相关规范及冬期施工方案。冬期施工前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单位做好冬期施工前的培训教育工作,特别加强对各单位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使冬期施工人员对冬期施工的技术要点做到心中有数,确保冬期施工的正常进行。

3. 提前做好冬期施工物资准备工作。冬期施工的所需物资必须于冬期施工前准备到位,冬施所需保温材料、测温器具等的数量及规格须符合冬期施工方案要求,参建单位需于冬施前对施工单位物资准备工作组织不要于一次的联合检查。

    4. 加强与商混站的沟通协调,明确冬施期间混凝土的技术质量要求,如对混凝土原材料的要求、对混凝土温度及强度的要求以及对混凝土防冻剂的要求等。

    5. 加强对混凝土工程主要技术环节的把控,预防混凝土受冻,确保混凝土工程质量。主要包括:1)混凝土最小水泥用量必须符合规范要求;2)混凝土出罐温度及入模温度必须符合冬施方案要求;3)加强混凝土保温,混凝土未达到临界强度前,严禁解除保温措施;4)加强对混凝土测温人员的培训教育,保证测温记录如实反映混凝土温度情况;5)确保同条件养护试块的养护条件与现场混凝土养护条件一致。

6. 施工现场禁止用明火取暖的方式对混凝土进行养护,严禁使用燃煤。

二、施工安全方面

各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要认真贯彻实施各项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各施工项目要真实、有效地开展本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工作,100%做好工人入场三级教育和考核工作。在工作中要突出工作重点,着力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管。

1. 深基坑的边坡位移、沉降监测记录;安全防护措施要符合要求;基坑支护形式应符合要求。基坑周边1米范围内严禁堆载,1米以外堆物堆料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和方案规定。

2. 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现场搭设质量要符合专项方案和规范的要求;支撑体系基础要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处理,要有排水措施;

3. 高大脚手架现场搭设质量要符合专项方案和规范的要求;脚手板要满铺,防护栏杆和防护网、马道设置应满足规范要求;落地式高大脚手架基础应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处理,有排水措施;

4. 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及高大脚手架使用的主要构配件 (钢管、扣件、碗扣、U 型托撑及螺杆、可调底座)应符合要求,并按要求对进场钢管、扣件进行复试,复试项目必须齐全且符合要求。

5. 加强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的管理,做好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登记工作、登记编号、安装和拆卸告知、验收检测工作。不得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

6. 悬挑式钢平台的搭设应符合《施工现场悬挑式钢平台安全操作技术导则》及施工方案的要求;

7. 施工吊篮的租赁、安装、拆除及使用应符合《高处作业吊篮》、《北京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等标准、文件的要求;

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严格管理,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审批应符合要求,外电防护情况、保护接零与保护接地系统情况、配电室布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配电线路敷设情况、配电箱(柜)及开关箱设置情况、临时用电工程验收及档案管理情况等必须符合方案和规范的要求。重点加强加工区、宿舍区、流动配电箱等临时用电管控工作,定期开展临时用电检查,确保临时用电资料齐全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9.“三宝”、“四口”以及“临边”安全防护情况须符合相关要求;

10. 现场大型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除及使用应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以及专项方案的要求进行,并做好日常维护和检查记录以及安全隐患的检查整改。群塔作业应制定方案,有防止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应按规定及时办理使用登记,使用登记标志设于对应机械显著位置。

11. 工地生活区的管理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规范》等的要求,日常安全检查记录以及整改情况是否到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不得私自使用电暖器、电风扇、电热毯、热得快等电气设备,定期对生活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工人宿舍用电安全。

12. 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值守工作。应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总、分包单位项目经理要严格执行值班、带班制度,24小时确保通讯畅通,遇预警信息要自动立即启动相应级别预案。遇突发状况,及时与项目主监人联系沟通。

13. 做好停、复工前隐患排查工作。建设工程停工前,做好计划,确保工程停在合理位置,排除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停工期间施工现场安全;严格制定值守制度,停工报告后附停工期间值班表及联系电话,及时上报工程主监人。恢复施工前,五方责任主体单位依照京建发【2015】3号文《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恢复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和假期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的通知》有关要求,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如实填写《自查表》;安全隐患切实消除,且相关企业法人签字同意后,上报我委方可复工。

三、扬尘治理方面:

全面贯彻落实《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47号)以及《2017-2018年秋冬季建设系统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京建发〔2017〕390号)要求,确保空气质量目标任务的完成。

1. 施工现场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档、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

2. 工地出口两侧各100米路面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包干净、包秩序、包美化)

3. 新开工项目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确保正常使用,否则一律不得开工。

4.在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严格按照预警级别做好各项工作。

5.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工作的通知》(京兴建发【2017】49号)文件要求,施工现场禁止使用冒黑烟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施工总包单位对冒黑烟高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坚决清理出场。同时,施工总包单位应设立环保员,建立自检体系,每日进行自检,留存检查资料备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根据《2017-2018年秋冬季建设系统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京建发〔2017〕390号)文件要求,在2017年11月15至2018年3月15日期间,停止各类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等(市政府批准免停的重点工程除外)。

7.停工的工程应做好可燃物清理、裸露土方覆盖、拉闸断电等工作,并安排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发现紧急情况,及时上报工程主监人。

四、消防安全方面:

1. 加强消防宣教工作。冬施期间,各施工单位要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利用进场消防教育、消防演练以及开展农民工夜校等形式,对工人进行多轮次消防安全再教育。

各参建单位按《北京市大兴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大兴区第二十七届“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大防安字【2017】27号)文件,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活动,落实相关工作。

2. 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冬施期间,各单位要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结合季节特点开展可燃物清理及彩钢板建筑整治行动。全面开展“拉网式”清理可燃物行动,加强施工现场重点防火区火灾隐患和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封堵不严,防护层脱落、开裂,保温材料裸露等情况的排查,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严查建筑工地彩钢板建筑,做到“非A级”彩钢板建筑一律拆除,及时更新彩钢板建筑台账;彩钢板建筑库房内不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工人宿舍内采取严格的用火用电管理措施等,生活区和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燃煤。施工现场应及时消除各类消防隐患,全力确保冬施期间消防安全。

五、检查措施

区住建委将从即日起开展冬期施工工地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对不落实冬期工程质量、安全、扬尘、消防管理措施,不具备冬期施工条件及违反冬期施工规程和相关规定的施工单位,将责令其停止施工;对存在较多问题且质量、安全隐患严重的施工单位,将依法从严进行处罚。

                                                                           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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